- 当前位置:
- 首页
- 正文
证券时报e公司讯,近日,根据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2022年11月18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民警前往新潮能源(维权)(600777),送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韩笑的拘传法律文书,由新潮能源工作人员签收,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宇知悉上述情况。2022年11月23日,牟平分局对韩笑采取拘传强制措施,当日讯问结束后未对韩笑限制人身自由。但新潮能源未就韩笑被采取拘传强制措施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公司董、监、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属于《证券法》明确规定的重大事件,新潮能源未就韩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监管问询后仍未准确核实并披露客观事实。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的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新潮能源及公司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韩笑,董事会秘书张宇予以监管警示。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