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乐科技与隋某力合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连续5年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
7月6日,R凯乐1(400158.NQ)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因公司存在开展专网通信业务、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证监会处罚。
R凯乐1即凯乐科技,公司主营业务是专网通信产品、光纤光缆、通信硅管、移动智能终端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原在上交所上市。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因此按规定于2023年2月15日终止上市并进入股转系统。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6年至2020年,凯乐科技与隋某力合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合作期间,凯乐科技仅存在少量专网通信业务,其他专网通信业务均为虚假,仅是按照合同约定伪造采购入库、生产入库、销售出库等单据,没有与虚假专网通信业务匹配的生产及物流,以此虚增收入、利润。
专网通信业务合同签订后,由朱弟雄进行审批。段和平作为凯乐科技副总经理,负责专网通信业务的生产。凯乐科技的财务总监刘莲春负责专网通信业务的财务工作。
2016年到2020年间,凯乐科技连续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5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达数百亿元。其中2020年,凯乐科技虚增营业收入77.46亿元,虚增营业成本60.88亿元,虚增研发费用2.0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4.51亿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91.13%,虚增利润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247.45%。
证监会决定,责令凯乐科技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对公司董事长朱弟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朱弟雄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财务总监刘莲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段和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R凯乐1 400158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17年4月19日至2022年5月23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且在2022年5月23日收盘时仍持股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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