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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媒体工作人员炒股的很多,但很多人并不关注自己是否可以炒股这个问题,其实除了媒体职业本身的一些规定,《证券法》也对财经媒体工作人员炒股问题有所规定,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提示相关人员关注。

  《证券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

  同时《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违反前述规定,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可见,除了媒体职业以及任职单位方面的规定要遵守外,财经媒体工作人员还需要在从事报道过程中遵守《证券法》规定,如果炒股,应遵守法定的利益冲突回避规则,否则最高买卖证券等值的罚款其实还是非常严重的。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