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日前刊发《神秘协议意外流出 秀强股份(维权)总经理被曝涉嫌操纵股价》的报道后,7月16日,深交所向秀强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核查并说明相关情况。

  深交所下发关注函

  7月13日,中国证券报刊发《神秘协议意外流出 秀强股份总经理被曝涉嫌操纵股价》的报道指出,秀强股份原公司实控人、时任董事长、现任总经理卢秀强涉嫌指使他人操纵自家公司股价。

  对此,7月16日,深交所向秀强股份下发关注函。

  图片来源:深交所官网

  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针对媒体报道事项,核查并说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伟是否与相关人员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内容是否属实,上述人员在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是否存在参加或者实施操纵公司操纵股价的行为。

  同时,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核查《2016年度业绩预告》《2016年度业绩快报》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并说明公司在此期间是否存在利用相关公告配合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及上述协议相关人员等操纵股价的情况,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深交所还要求秀强股份核查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近亲属等是否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此外,深交所提醒秀强股份,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离婚纠纷意外曝光“隐秘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报上述报道,日前,张小伟与前妻的一场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官司,意外揭开了刚刚连任秀强股份董事、总经理的卢秀强涉嫌指使他人操纵自家公司股价的冰山一角。

  张小伟前妻向中国证券报记者称,她在整理诉讼材料时发现一份隐秘协议:2016年,张小伟与操盘方吴伟达成合作,约定出资2亿元由后者拉升秀强股份股价,疑似助时任董事长卢秀强高位减持。

  “协议上的笔迹和手机号码都属于张小伟本人。”张小伟前妻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证实。

  协议签订于2016年11月6日,合作方为吴伟。吴伟在通话录音中透露,其幕后老板为温州游资大佬刘大力。协议约定,甲方(张小伟)将持有的3383.83万股秀强股份股票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乙方(吴伟),乙方确保减持均价不低于15.5元/股,超过均价部分的收益归乙方所有。合作期限为半年。

  协议显示,上述3383.83万股股票分别是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5号1808万股、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3号1575.83万股。而这与协议签署10天后秀强股份实控人卢秀强、陆秀珍、卢相杞宣布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和管理基金完全一致。其中,卢秀强为秀强股份时任董事长、现任总经理。

  协议签署时,秀强股份股价为10.59元/股。双方约定,甲方投资2亿元供乙方“操盘”:协议签署5个工作日内打1亿元到乙方指定融资机构转化为2亿元投资账户,首次大宗交易完成的5个工作日内再将剩余1亿元打到乙方指定融资机构转化为2亿元投资账户。

  “操盘”以失败收场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一位爆料人处获得的多段通话录音表明,操盘方涉嫌按照协议约定实施了市场操纵。

  2016年11月15日,在基本面没有显著变化的情况下,秀强股份开盘后迅速拉升涨停。对此,吴伟在通话录音中承认,“是我们弄的,当时只是想试盘,没想这么快弄上去,那天打上去涨停是为了表达我们的诚意。”

  当年11月16日,秀强股份再次大涨6.06%,收于14.18元/股。当日晚间,秀强股份实控人卢秀强、陆秀珍、卢相杞抛出减持计划。受此影响,11月17日,秀强股份大跌4.94%,收于13.48元/股。不过,秀强股份很快重拾涨势,11月22日大涨4.91%,收于14.32元/股,创出阶段新高。

  不过,这次“操盘”最终以失败草草收场,协议中约定的减持均价15.5元/股并没有兑现。

  根据秀强股份2017年3月13日晚间公告,卢秀强分别于2017年3月6日、3月9日、3月13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988.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均价为13.5元/股。以此计算,卢秀强套现约4.0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