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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相关产品时要遵循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的基本原则,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提示,如果投资者因证券公司销售产品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原则造成亏损,可以依法发起索赔,要求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赔偿因投资者适当性方面的违规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销售、提供与投资者上述状况相匹配的证券、服务。证券公司违反该规定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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