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晚间,*ST新纺(维权)公告称,收到南阳中院送达的(2023)豫13破申39号之一《决定书》。南阳中院指定新野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新野纺织预重整及司法重整清算组担任新野纺织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新野纺织预重整相关工作,并向新野纺织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根据通知,各债权人可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数额(对于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至2023年7月17日)、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据了解,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及基础,债权人应尽早申报债权,以便临时管理人尽快进行审查。避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承担额外费用、影响债权的认定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目前,南阳中院决定对新野纺织进行预重整,不代表南阳中院最终受理对新野纺织的重整申请,不代表新野纺织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新野纺织是否进行重整仍存在不确定性。(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