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起诉要求赔偿500万元!比亚迪法务部官博发布首条内容!“营销号”的好日子到头了?

  每经记者 董天意每经编辑 裴健如

  面对“网黑”,比亚迪法务部出手了。

  7月24日,比亚迪法务部官微发布首条微博称,新浪微博用户“龙猪-集车”长期发布大量不实信息,恶意诋毁、贬低侮辱比亚迪,对比亚迪品牌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对此,比亚迪收集、固定了大量证据,向有关部门反馈了其涉嫌黑公关的线索,并决定正式起诉“龙猪-集车”,要求其删除相关侵权言论、公开道歉并赔偿500万元人民币。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比亚迪法务部)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比亚迪法务部)

  “我们始终尊重并接受社会各界的建议和舆论监督。同时,对恶意攻击和抹黑行为,我们也将坚决采取法律手段,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比亚迪方面在上述微博中表示。

  此外,比亚迪法务部还公布了“悬赏打假”的办法,上述微博中提到,若网友掌握其他涉嫌侵权,甚至涉嫌收受他人利益侵害比亚迪及比亚迪用户权益的信息,可向@比亚迪新闻打假办公室提供线索。凡经查证属实并得到相关司法机关认可的,比亚迪将依据价值给予5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人民币作为奖励。

  对此,有网友评论表示,“龙猪简直拿法律当儿戏,根本不在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应该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也有网友调侃称,“龙猪喜提比亚迪法务部首个点名席位。”“比亚迪法务部放大招,龙猪应声跌倒。”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截图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截图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截图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截图

  比亚迪集团品牌及公关处总经理李云飞(@不会武功的武功李云飞)也出现在上述微博评论区,并发文表示:“我们将持续通过法律手段,坚决维护合法权益!”“还有一些在法务过程中,在路上!”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截图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截图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网络造谣和恶意传播等现象,越来越多的车企“法务部”上岗营业。除比亚迪外,蔚来、小鹏汽车、特斯拉、理想汽车、零跑等已将法务部推向前台,以更为主动、强硬的姿态迎击网络上的恶意抹黑信息。

  7月22日,蔚来法务部发文称收到公众举报,徐某某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账号“蔚蔚收容所”等,累计发布了数万条蓄意抹黑、侮辱、污蔑蔚来、蔚来用户和蔚来产品的内容,包括在与蔚来有关的内容下数分钟内发布数十条内容雷同的诋毁、谩骂言论,已严重损害了蔚来的社会评价和商业信誉及蔚来用户的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蔚来法务部图片来源:新浪微博@蔚来法务部

  “我们在核实相关网络账号实际控制人身份并调查固定相关侵权证据后向上海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追究徐某某的相关法律责任。”蔚来法务部在上述微博中表示,被告方徐某某已正式签署道歉信,承认其违法侵权行为,注销相关网络账号,向蔚来、蔚来用户和社会公众正式道歉,赔偿相应损失,并已正式公开道歉。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蔚来法务部图片来源:新浪微博@蔚来法务部

  今年5月,理想汽车CEO李想“打假”某网友发布的汽车自媒体商单收入,并艾特理想汽车法务部官博,表示“开始干活”,理想汽车法务部则转发并回复“收到”。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理想汽车法务部图片来源:新浪微博@理想汽车法务部

  对于车企纷纷开通法务部官微,有观点认为,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信息透明化,作为传递信息的一个官方渠道,有助于和消费者以及公众进行沟通;二是提升品牌形象,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三是对部分“造谣者”“故意抹黑者”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但也有观点认为,当舆论博弈进入司法对峙,面临着巨大的资源不平等,普通个体很难与大公司的法务团队长期抗衡。而车企法务资源的介入,或许可以给品牌当下的发展营造“温床”,但也可能阻碍用户反馈的传导链路。

  事实上,规范“自媒体”成长已有更多监管措施。近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明确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置“自媒体”违规行为,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另据央视新闻报道,公安部于7月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情况。针对当前一些自媒体人员在“流量经济”的驱动下,为了短时间内获得巨大流量,不惜以身试法,编造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公安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不仅要追究违法人员的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网络谣言发布传播的相关方责任。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李彤介绍称,当前一些自媒体人员在“流量经济”的驱动下,为了在短时间内获得巨大流量,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公众的焦虑、宣泄、同情弱者、围观猎奇等心理,搬运加工、二次创作、东拼西凑、张冠李戴甚至直接造谣,挑动网民情绪、撕裂社会共识、污染网络生态,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对于“网络水军”问题,据介绍,当前“网络水军”造谣传谣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部分“网络水军”团伙公司化运作,运营大量自媒体账号,通过批量编造发布各类虚假文章、视频吸引眼球,引流牟利;二是部分“网络水军”团伙在热点舆情事件中,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蹭热点”收割流量,甚至“造热点”,裹挟舆论,误导公众;三是一些不法分子开设假冒媒体网站和自媒体账号,打着“舆论监督”等旗号,以编发炒作虚假的负面信息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作案动机、目的和危害,持续分类实施集群打击,严厉打击炮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网上秩序的造谣传谣人员和借热点话题实施敲诈勒索等‘网络水军’团伙,全力挤压其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切实维护网络公共秩序。”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政委孙劲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