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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28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浙江富润(60007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原告投资者方已完成受理程序的相关工作,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许峰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2年11月1日,浙江富润(600070)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富润存在以下问题:

  2020年、2021年浙江富润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与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等供应商及上海蓝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蓝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客户之间的循环交易,虚增2020年、2021年的营业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基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在2021年4月27日到2022年11月1日之间买入浙江富润股票,并且在2022年11月1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提醒投资者注意。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