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梧桐树下V

  8月10日晚上,安徽证监局公布《关于对张红梅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张红梅作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226)独立董事期间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2日,担任新疆江阳工程爆破拆迁建设有限公司董事,违反了《江南化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江南化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关于“本人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承诺,且你未及时将该任职情况告知江南化工。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5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张红梅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新疆江阳是江南化工的孙公司。证监局认定及“企查查”显示张红梅满打满算只担任了新疆江阳董事4天。张红梅是在2021年4月13日江南化工的股东大会上新当选董事的,其担任新疆江阳董事4天期间并不是江南化工的独立董事。张红梅签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当天,正是张红梅退任新疆江阳董事的市场监管局变更登记日。

  经查,你作为上市公司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独立董事期间,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2日,你担任新疆江阳工程爆破拆迁建设有限公司董事,违反了《江南化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江南化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关于“本人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承诺,且你未及时将该任职情况告知江南化工。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5条的规定。

  根据《监管指引》第6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现要求你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10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安徽证监局(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6号)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徽证监局

  2023年8月8日

  据公开资料,新疆江阳工程爆破拆迁建设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北方爆破又是江南化工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新疆江阳系上市公司江南化工的孙公司。

  “企查查”显示:2021年3月19日,克里木江•玉素甫退出董事席位、张红梅补任董事。2021年3月22日,张红梅退出董事席位、克里木江•玉素甫补任董事。

  在换届选举前,江南化工的3名独立董事为何元福、邹峻、汪炜。张红梅是在江南化工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新当选独立董事的,换届选举前张红梅并不是江南化工的独立董事。张红梅在2021年3月22日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3月23日江南化工发布《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红梅签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当天,正是张红梅退任新疆江阳董事的市场监管局变更登记日。

  综上,张红梅是2021年4月13日开始担任江南化工的独立董事,而2021年3月22日开始就不再是江南化工孙公司新疆江阳的董事了,而且张红梅签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当天正是张红梅退任新疆江阳董事的市场监管局变更登记日。按惯常做法,上市公司选择独立董事人选肯定是在董事会发布《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红梅)之前一段时间,可能在上市公司考察张红梅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期间,张红梅没有向上市公司披露其担任或即将担任新疆江阳董事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