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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八菱科技(002592)投资者,八菱科技虚假陈述索赔案前期已有过投资者获赔先例,目前该股票的索赔案还在诉讼时效内,符合法院认定条件的投资者如果在诉讼时效内发起索赔并经过指定机构测算存在损失的,也将胜诉获赔。(八菱科技维权入口)

  2021年9月2日晚,八菱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八菱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在相关事项中,海南弘天未经上市公司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构成违规担保。王安祥通过与他人串通的方式违规使用上市公司资金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资助,造成上市公司资源和义务转移,构成关联交易,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判决,在2020年4月30日到2020年5月9日之间买入八菱科技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