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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星星科技(300256)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2023年8月21日,再向南昌中院提交了一次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同期,许峰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星星科技投资者索赔案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星星科技维权入口)

  2023年8月8日,星星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星星科技违法事实如下:

  一、星星科技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经查,通过虚构销售、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构采购、虚假采购折扣等方式,星星科技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3,901.0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6,510.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17,390.86万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2.68%,营业成本的4.98%,利润总额的761.20%。2020年度,星星科技通过财务造假活动虚增营业收入325,799.2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59,492.8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6,306.39万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9.26%,营业成本的22.22%,利润总额的3799.51%。

  二、星星科技少计商誉减值损失

  经查,通过上述虚构销售、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等方式,星星触控2019年度和2020年度分别虚增收入20,033.26万元和18,888.34万元;星星精密2019年度和2020年度分别虚增收入28,174.53万元和49,276.85万元。星星科技2019年度和2020年度对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财务基础数据错误,导致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综上,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上述违规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29日到2021年8月21日之间买入星星科技股票,并且在2021年8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提醒投资者注意。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