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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6日,罗普特(维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罗普特,证券代码:688619)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3]1号)。(罗普特维权入口)
经查明,罗普特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0年、2021年,罗普特涉嫌通过提前确认项目收入,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13,950,182.01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4.65%,虚增2020年利润总额 146,115,311.4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81.21%;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 111,729,560.5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5.42%,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 20,747,357.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 73,100,883.73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0.84%。故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罗普特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罗建欣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目前,罗建欣律师正在代理罗普特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
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买入罗普特股票,且在2023年5月1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罗律师提醒,此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经过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一、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二、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罗建欣律师声明:
1.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罗建欣律师,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拥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证书。执业二十余年,且系资深股民,已组建专业证券诉讼团队,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维权案件,维权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