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3年8月22日,昊华能源(维权)(601101)披露2023年半年报,其中涉及投资者索赔诉讼部分披露称,陈某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案由,诉请昊华赔偿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承担案件诉讼费,涉及金额为145,682,546.69元,案件进展为王自恩案一审判令赔偿王自恩投资损失5,638.43 元;赵某等18案经法院调解赔偿金额合计为8,619,004.172元。(昊华能源维权入口)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团队代理的前期部分昊华能源投资者索赔案的赔偿款已经通过调解获赔到位,后续投资者索赔案件尚在推进中,同时尚未起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诉讼,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公开信息显示,昊华能源投资者索赔案前期也已出现过生效判决先例,法院在扣除部分风险要素后,判决昊华能源向投资者赔付损失,投资者实际获得胜诉判决。
此前2021年11月11日,昊华能源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北京证监局调查,昊华能源违法事实如下:昊华能源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量按照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28.25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26%、13.96%、13.77%和13.58%。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提示,参考前期生效判决,在2015年2月11日到2019年12月28日之间买入昊华能源股票,并且在2019年12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后测算存在损失的,一般也将获得胜诉判决。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