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荡”大半年的电科院(300215)新剧情。新老管理层团队在更迭时,突然出现了“萝卜章”。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月,随着“父子斗”升级,胡醇被电科院免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但是,胡醇拒不移交公司公章等,随后,电科院称,已向当地政府、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寻求帮助和支持,采取各种合法合规的方式追讨或补办公司相关印章。9月14日,胡醇又重新担任电科院董事长。

  发现一枚涉嫌伪造的公司公章

  9月18日晚,电科院公告显示,9月15日,电科院新老管理层交接整理公司资料及物品时,于公司法务办公室仲文良处发现一枚涉嫌伪造的公司公章,该公章的尾号与公司董事长因业务需要自行保管所持的公司公章编号完全一致,公司目前尚未能与仲文良取得联系。

  发现该情况后,电科院已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司所在地派出所民警来到公司现场了解情况,并按照程序对原公司董事宋静波、原监事陈凤亚、现任监事李卫平、成燕玲、原总经理李杰、现任副总经理何秀明进行问询,前述人员对该枚印章均表示不知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法人单位同一阿拉伯数字编码的法定名称章只能一枚。上述所提及仲文良,并非电科院现任、或者前公司高管,其办公室臧有的涉嫌伪造的公司公章,到底来自哪里,令人费解。

  争夺中的“印章门”

  值得一提的是,在电科院此次发现一枚涉嫌伪造的公司公章前的大半年中,公司一直处于动荡中。

  电科院系胡德霖所创建,2019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8日,胡醇(胡德霖之子)曾担任电科院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2月8日至今年1月12日,他再度担任电科院董事长、总经理。

  不过,今年1月,随着“父子斗”升级,胡醇被免去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选举宋静波为公司董事长,聘任李杰为总经理。

  胡醇被免职后,电科院即要求其返还公司公章。不过,宋静波的接手工作,却不顺利。

  今年4月7日,电科院公告显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前任董事长胡醇应将公司印章移交给公司现任董事长宋静波,由宋静波按照规定重新确定印章的保管人员。截至目前,虽经多方努力,但公司公章(编号:3205000552991)、合同专用章(编号:3205000552995)、法人章(编号:无)3 枚印章一直未移交。

  当时的公告还指出,电科院上述印章自2022年11月1日起停止使用,任何人使用上述印章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或其他书面文件,公司均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与公司无关。电科院已向当地政府、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寻求帮助和支持,采取各种合法合规的方式追讨或补办公司相关印章。

  刚刚完成新老管理层换届

  今年5月3日,电科院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德霖因病逝世,其生前持有电科院1.79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55%。

  根据电科院披露的公告,胡德霖持有的电科院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归妻子李崇珠所有,另一半由李崇珠继承。李崇珠通过夫妻共有财产分配及继承,依法取得胡德霖生前持有的电科院1.79亿股股份。

  李崇珠与胡醇系母子关系,双方已在7月14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3.8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34.27%。电科院的实际控制人由胡德霖、胡醇父子,变更为李崇珠、胡醇母子。

  今年7月17日,电科院举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延期并修订的议案》。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8票同意、1票反对。投出反对票的,正是胡醇。

  针对《关于延期并修订的议案》,胡醇表示,之前对印章临时使用办法的议案已经发表了反对意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均可以向其申请用章,他一直表示配合公章使用,“是公司管理层故意不用公章,一定要使用临时印章,公司各高管该行为属于违法”。

  9月1日晚,电科院发布公告,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在内的四名董监高人员以个人原因为由辞职。

  鉴于公司多位董事及董事长宋静波辞职,现阶段经营急需回归正轨,电科院于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各位董事,选举胡醇担任公司董事长。另外,聘任魏继华为公司财务总监,指定董事许冬冬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聘任吉熙玥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凤林为公司副总经理。

  重启公司印章

  9月18日晚公告还显示,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针对公司存在伪造公章事项,电科院拟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具体包括: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印章临时使用办法的议案》《关于延期并修订<印章临时使用办法> 的议案》,临时启用“1 号合同章”(数字编码为 3205010970424)暂时代替公章使用;但董事会未曾审议重新申请办理新的公章事宜。

  2、针对该事件,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人员进行调查,通过司法鉴定等方式,调查该枚公章刻制的时间、对外使用情况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公司现有管理层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落实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积极通过其他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日晚,电科院还披露了一则《关于重启公司印章的公告》,公告显示,电科院于9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管理层进行工作交接,现公司的公章(编号:3205000552991)、合同专用章(编号:3205000552995)、法人章(编号:无)已移交至公司,并安排专人进行保管,目前公司相关印章可正常使用。

  电科院称,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印章临时使用办法》(2023年7月)第十四条,公司取回公章时,《印章临时使用办法》(2023年7月)终止执行。公司现有管理层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落实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