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相关阅读:

  股民维权小课堂|关于证券代表人诉讼的管辖法院有何特殊规定?

  股民维权小课堂|上市公司董监高行贿被采取强制措施,投资者可以索赔吗?

  股民维权小课堂|上市公司大股东以及董监高作出的承诺不遵守可以索赔吗?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提示,港澳台身份的投资者如果是合法购买的相关股票,符合相关的索赔时间条件,完全可以在大陆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欺诈索赔诉讼,只不过相对于内地投资者,会多出一个身份核查程序,并不复杂。

  在过去十几年,我们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原告已经包含了港澳台身份的投资者,甚至也包含了部分已经是外籍的投资者。所以,核心是投资者买卖股票的时间符合法定的索赔要求,至于身份,根据法院的要求依法核查即可,不必对此担心。

  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也规定,原告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证据或者证明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证明原告身份的相关文件;(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相关证据;(三)原告因虚假陈述进行交易的凭证及投资损失等相关证据。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