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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5日,广州浪奇(维权)(000523)公告,于近日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11份,《民事裁定书》4份,根据相关材料显示,广州中院已对涉及共计385名原告起诉广州浪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及裁定。 (广州浪奇维权入口)

  公告显示,部分案件除了判决广州浪奇赔偿经过核算的损失,还判决有责任的董事承担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判决被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广州浪奇债务的3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023年6月29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广州浪奇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广州中院立案,同期还在继续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并推进立案工作。5月中旬,许峰律师代理的广州浪奇投资者索赔案获得一审胜诉判决,被告已上诉,正在等待二审开庭安排。

  证监会此前对广州浪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广州浪奇等违法事实如下(具体内容见全文):

  一、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二、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存货,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三、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30日到2020年9月28日之间买入广州浪奇股票,并且在2020年9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如果经过测算存在损失的,也将获得相同的判决结果,提示投资者注意。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