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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久诚律师事务许峰律师代理的中天能源(600856)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获得北京金融法院立案,部分案件已经开庭,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需要提示投资者的是,中天能源第一次被证监会处罚引发的投资者案已经进入诉讼时效倒计时,目前仅剩下十天左右。(退市中天维权入口)
此前2020年9月8晚,中天能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天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天能源未按照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16-2018年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中天能源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上述第一次处罚结论,在2016年6月22日到2019年6月25日之间买入中天能源股票,并且在2019年6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有最后十天左右可以发起索赔,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
此外,2022年12月27日,北京证监局对中天能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违法事实为,中天能源披露的2017年至2019年半年报、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中天能源披露的2019、2020年利润,导致2019、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对于第二次处罚结论,在2018年3月31日到2021年9月22日之间买入中天能源股票,并且在2021年9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也已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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