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两高管被采取强制措施

  9月3日晚间,四川路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3日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良春及副总经理张建明的家属获悉,陈良春、张建明在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中,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事发沿江高速JN1标段项目

  四川路桥表示,目前,上述高管人员的职责由其他管理层代行,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履历显示,陈良春于1973年9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工程建设及企业管理工作。历任四川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二公司基础分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路一分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总经理,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目前任四川路桥副董事长、总经理等。

  在公告中,四川路桥表示,本公司承建的沿江高速JN1标段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目前已完成进度约80%,项目合同金额约16亿元,占公司总体营收比重较小。公司其余项目在开展全面安全检查的同时正常推进。

  四川路桥表示,公司对本次灾害不幸遇难者表示沉痛悼念,对遇难者及失联者家属表示深切慰问。公司积极开展救援和善后相关工作,并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川通报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调查处置情况

  据新华社报道,8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召开“8·21”山洪灾害人员失联调查处置新闻发布会通报,通报显示,灾害共造成4人遇难、48人失联。

  据通报,8月21日凌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受短时强降雨影响暴发山洪,位于金阳县境内芦稿林河下游的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钢筋加工场民工驻地板房被冲毁,造成人员遇难和失联。

  灾害发生前,根据天气预报和暴雨预警,防汛应急等相关部门对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进行多次预警和调度,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值班人员等均确认反馈,但并未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人员避险转移。

  灾害发生后,金阳县、凉山州先后启动三级防汛应急响应,四川省启动四级防汛应急响应。通报称,随着搜救和核实工作的不断深入,发现项目施工企业上报失联人数存在疑问。省级层面立即成立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人员失联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调查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相关人员,同步开展查证走访、数据分析等工作,并加强与云南、贵州有关方面协同配合,组织精干警力实地询问核查。

  经排查梳理,灾害发生时项目工地内有201人,其中149人脱险,4人遇难、48人失联。调查取证已发现,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刘某等5人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8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等5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8月28日,应急管理部工作组抵达金阳县,实地指导调查处置和人员搜救等工作。通报称,搜救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