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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股票代码600804,是一家专注于数据中心、云计算、互联网接入等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司官网称其是“最早将光纤宽带技术引入国内的公司”。
2023年7月18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鹏博士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随后9月1日,公司实控人杨学平先生有宣布被证监会立案。目前我们尚不清楚,鹏博士及实控人杨学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项。不过,我们可以从鹏博士的公开信息中,发现一些端倪。(ST鹏博士维权入口)
今年4月底,鹏博士发布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财报和内部控制方面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两份利好报告发布后,股价引来一波上涨行情,也引来上交所发来年报问询函,上交所要求鹏博士对2022年年报进一步补充披露五大方面共计十个问题的信息,包括:资金往来、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关于合营联营企业以及重大诉讼等其他问题。
6月17日,鹏博士仅就《问询函》少部分问题作出回复,关于上交所关心的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股权转让款及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其他问题,鹏博士表示“公司及中介机构尚需进一步核查”,至今还未出核查结果,却等来了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公开信息显示,最近三年内,鹏博士有多次信息披露违规记录,并被相关部门认定。比如:
今年5月15日,上交所对鹏博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原因是2022年度的业绩预告内容不准确,更正的业绩预告与是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差异幅度分别为50.91%、42.85%,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上交所认为,公司迟至2023年4月19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2022年11月14日,上交所对鹏博士、杨学平等作出纪律处分决定,认定的违规事项有:(一)公司对外合作事项信息披露不公平、风险提示不充分;(二)股权转让款减值计提信息披露不一致、风险提示不充分。
2022年4月27日,审计机构对鹏博士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鹏博士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包括与多个单位发生大额资金往来交易缺乏合理的商业理由和依据,原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被司法冻结,但是公司直到解除冻结后才一并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这份否定意见的内控报告出具后,导致鹏博士成为ST股。
2022年1月11日,上交所对鹏博士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曦予以通报批评,原因是公司未及时披露达到披露标准的涉诉案件。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分析指出,针对鹏博士的多个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投资者可以分段主张索赔。臧小丽律师暂定有四个时间段的投资者可以加入诉讼,投资者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
可索赔范围之一:在2020年9月14日到2021年7月23日之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且在2021年7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股的受损者。
可索赔范围之二:在2021年12月10日到2022年1月28日之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且在2022年1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可索赔范围之三:暂定为在2021年1月1日到2022年4月27日之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可索赔范围之四:在2023年7月17日之前买入鹏博士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可索赔范围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清单
1、买卖鹏博士股票的对账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从首笔买入前述股票开始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打到至今);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文由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资本市场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执业十多年来,她先后代理投资者向一百多家违规上市公司提起了证券民事索赔诉讼,成功帮几千名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