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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7日,龙净环保(维权)(600388)公告,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龙净环保被证监会处罚后,因为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已可发起索赔。(龙净环保维权入口)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龙净环保违法事实如下:

  2021年4月至9月期间,在实际控制人吴洁指使下,龙净环保以支付工程项目预付工程款、土地收购预付款、股权收购款的名义划出资金,并通过多个中间方账户最终划转至阳光集团、阳光龙净、阳光科教的账户,导致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共计43,22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7%,根据《信披办法》 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属于关联交易。其中,2021年4 月14日至6月28日,ST龙净累计被阳光集团、阳光科教、阳光龙净占用资金共计 7,02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该资金占用事项及其后续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规定。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14日到2022年4月30日之间买入龙净环保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提醒投资者注意。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