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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4日晚,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文一科技(维权),代码:600520)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文一科技维权入口)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立案公告,文一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值得关注的是,10月23日晚,文一科技曾发布《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主要影响的财务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影响金额均为-10,632.48万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49.34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351.33万元,总资产为70,467.48万元。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3年10月23日前买入文一科技股票,并在2023年10月23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维权)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