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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初,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中公教育(维权)(002607)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了一次立案。该案此前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已有部分案件获北京金融法院正式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2年4月26日晚,中公教育发布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安徽证监局查明,中公教育违法主要事实为:中公教育与陕西冠诚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构成关联方,公司披露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其中,中公教育及其子公司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中成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陕西冠诚等5家公司之间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共计1,232,395,000元,其中2019年196,335,000元,2020年1,036,060,000元,分别占中公教育最近一期净资产的6.65%和30.19%。根据规定,中公教育应在其 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2020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其与陕西冠诚等5家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但中公教育未按规定对上述情况进行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中公教育维权入口)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上述违规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20年2月26日到2021年12月1日之间买入中公教育股票,并且在2021年12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