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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投资者诉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迎来新的进展,赵敬国律师收到法院下发的开庭传票,本案将于11月份中旬开庭。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2021年7月14日,聚龙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柳长庆、柳永诠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辽证调查字202172号、202173号、202174号),因聚龙股份、柳长庆、柳永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聚龙股份、柳长庆、柳永诠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1月5日,聚龙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辽宁证监局认定聚龙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6年8月18日-2021年4月12日期间买入聚龙股份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4月13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委托信本股民索赔团队,向聚龙股份提起诉讼。赵敬国律师团队于近期收到法院下发的传票,本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讼将于11月中旬开庭,据悉,此次开庭为批量开庭,多名投资者案件将于当天开庭,投资者可关注该案进展。(聚龙退维权入口)

  而关于聚龙股份是否具有赔付能力方面,聚龙股份今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有所下滑,营业收入78,668,356.6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75%。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2,099,998.6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93.89%。信本股民索赔团队建议,本案可连带起诉其他责任主体。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聚龙股份索赔案仍在进行,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聚龙股份索赔:于2016年8月18日-2021年4月12日期间买入聚龙股份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4月13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维权)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维权)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维权)索赔、飞乐音响(维权)索赔、香溢融通(维权)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维权)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