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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投资者诉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炀资源(维权)”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传来新进展,据公开信息显示,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投资者损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虽然尚未被立案调查,但松炀资源自2019年上市以来便深陷违规风波。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相关公告显示,2019年至2020年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王壮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资金占用发生额累计3.92亿元,含募集资金占用发生额2.39亿元。报告期末资金占用余额本息合计40513.62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4.49%,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6.25%。2022年4月2日,松炀资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38号)《关于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王壮鹏、蔡建涛、陈剑丰、林指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认定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2019年未审议且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有关情况;二、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三、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9年6月21日-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松炀资源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松炀资源维权入口)
2023年10月31日,松炀资源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5535.82万元,同比下降30.47%;归母净利润-9748.04万元,同比上升40.13%;扣非净利润-8870.47万元,同比上升26.51%。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共计45764.95万元,同比下降-35.67%;归母净利润-17304.46万元,同比上升39.23%;扣非净利润-17106.58万元。同比上升35.13%。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松炀资源被出具警示函,法院已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投资者损失,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于2019年6月21日-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松炀资源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维权)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维权)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维权)索赔、飞乐音响(维权)索赔、香溢融通(维权)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维权)索赔等。)